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法院是司法(审判)机关,是负责审理案件,解决基本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纠纷的国家机构。各基层法院都拥有和行使调解的职能。法院职责:
1.审判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在职权范围内受理和受理的自诉和公诉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3.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4.行使审判监督职能。
5.研究、征集对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负责本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及其他人员;
7.协助管理全本院机构、人员编制工作。
8.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9.协调、管理、监督民众陪审员和调解员的各项工作。
10.承办其他应由基层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我院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依法保障全县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
严厉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推动平安维西建设。全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三项规程”,提升庭审实质化效能,依法服务全县发展稳定大局。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抢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依法严惩网络犯罪、毒品犯罪和跨境犯罪,筑牢安全屏障。2023年共新收各类刑事案件239件,旧存4件,其中刑更3件,刑他4件,刑申2件,审结240件,结案率98.77%。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盗窃、诈骗等案件24件;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160件;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重拳打击“黄赌毒”犯罪,审结赌博犯罪4件,毒品案件1件;坚决贯彻中央反腐部署,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惩处力度,共审结贪污犯罪案件1件,受贿犯罪案件1件;审结妨害信用卡管理、偷越国边境、非法侵入住宅等新类型犯罪8件;依法审结涉枪爆、涉生态环境相关犯罪案件18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16件22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强化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避免判后难以执行,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率达50%,增进了社会和谐,维护了社会稳定。
妥善化解民事纠纷,推进和谐维西建设。维西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多措并举,同向发力,积极推进和谐维西建设。2023年,新收各类民事案件1053件,旧存25件,审结1038件,结案率96.20%。以解决好事关民生的纠纷案件为重点,审结人身损害、交通事故、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168件,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优化营商环境,维护诚信公平的发展环境,审结涉企涉合同纠纷案件273件。推进家事审判,注重案件调解和家庭修复,共审结婚姻家庭类案件225件,在促进家庭和睦、引领良好家风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强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明确案件繁简划分标准,运用简易程序审理相对简单的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78.81%,提高了审判效率,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全面加强诉前调解,成立诉前委派调解中心和院内法官速裁团队,既分流了案件,又实现了促和。
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推动法治维西建设。受理行政诉讼案件9件,其中新收9件,审结9件,结案率为100%,收案与上年持平。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后撤诉1件,依法保障行政行为稳定性,坚决抵制行政缠诉滥诉,判决驳回诉讼请求4件,裁定驳回起诉3件,裁定准予强制执行1件。坚持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助力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持续发力执行攻坚,推进诚信维西建设。举全院之力抓好执行工作,不断提高执行规范化水平,务实推动执行工作高位运行。2023年执行收案874件,司法救助18件,旧存46件,共计受理938件,同比上升9.5%。结案889件,结案率达94.78%。以务实举措切实加大首执案件、恢复执行案件执行力度,终本案件回访力度及案涉财物处置力度,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难题上,锁定在人民群众呼声比较大、反应较为强烈的案件上,开展集中执行、节假日执行、蹲点执行,用实际行动兑现为群众的“真金白银”,申请执行标的2.44亿元,执行到位1.08亿元。灵活运用各类惩戒措施,持续加大执行的力度和硬度,全年共计拘传被执行人到庭57人,拘留8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171人,限制高消费731人,发布执行悬赏4人,曝光失信被执行人4期38人,查封车辆85辆,查封房地32宗,股权公示冻结24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犯罪2起,始终保持严惩失信的高压态势。重视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强化司法的人文关怀,全年共计向省高院报送司法救助案件27件,立案获救助9件,获得司法救助金47.2万元,向县委政法委报送司法救助案件18件,获得救助金12.1万元,切实为困难群众解决“燃眉之急”。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派出法庭3个:塔城人民法庭、叶枝人民法庭、维登人民法庭。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5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与决算报表差异7人,因为决算报表里面包含提前退休人员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7人(离休0人,退休7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
年末其他人员29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9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没有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2,496.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77.88万元,占总收入的91.2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18.16万元,占总收入的8.7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24万元,下降0.6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3.21万元,增长1.9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59.45万元,下降21.41%。主要原因是2023年没有援藏经费的拨入和提前退休人员减少造成其他收入的减少;人员变动以及2021年-2023年提前退休、调出、死亡人员的职业年金清算造成财政拨款收入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2,507.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2.46万元,占总支出的81.46%;项目支出464.78万元,占总支出的18.5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6.59万元,增长1.0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2.20万元,增长12.83%;项目支出减少205.61万元,下降30.6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拨付减少,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从项目项目支出转入基本支出,且2023年做了2021年-2023年提前退休、调出、死亡人员的职业年金清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42.4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79.4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3.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64.7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年初和年中下达上级补助的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315.98万元、其他人员支出经费(辅警工资)38.21万元、审判业务综合保障经费45.00万元、法院系统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44.90万元、服装经费支出3.58万元、援藏经费结余支出2.52万元、州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经费的支出3.98万元、司法救助金支出10.60万元。开展工作情况:我单位一切开支经财务室和办公室审核确认签字,分管财务副院长签批,院长审阅后才能支出。能做到及时准确的完成各月记账、结账和账务处理工作,及时准确地填报县及州各类月度、季度、年终统计报表,按时向各部门报送。完成了税务申报与缴纳,以及往来银行间的业务和各种日常费用的缴纳。按时按质完成预决算编审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7.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85%。与上年相比增加34.54万元,增长1.54%,主要原因是2023年做了2021年-2023年提前退休、调出、死亡人员的职业年金清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871.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1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办案业务及装备经费、审判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其他人员支出项目方面的开支。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8.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3.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1%。用于在职人员行政单位医疗60.09万元,在职干警公务员医疗32.05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大病保险)1.46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3.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6%。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干警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万元,决算为17.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0万元,决算为15.3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17%,完成年初预算的99.0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2.0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83%,完成年初预算的82.4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0万元,决算为15.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1万元,决算为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4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遵循“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原则。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4.59万元,下降58.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4.86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14万元,增长0.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3万元,增长6.7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购入一张执法执勤用车,2023年没有该项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执行、案件审判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审判、执行、调研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71万元,比上年增加6.78万元,增长4.35%。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变动工会经费和福利费的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3.30万元,水费3.47万元,电费9.19万元,邮电费6.02万元,物业管理费10.00万元,维修(护)费4.95万元,公务接待费2.06万元,工会经费14.64万元,福利费13.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6万元,其他交通费50.4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资产总额6573.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44.96万元,固定资产1,366.0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27.28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82.8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4.5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5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54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1、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为二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0)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由一级预算单位(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统一公开。
2、项目支出绩效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7)。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人员经费支出:是指为了开展专业活动的需要、用于个人方面的开支。
三、公务经费支出:是指为了完成事业活动,用于公共服务方面的开支。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124816 | 附件1: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决算公开附表.pdf | https://img.chinacourt.org/mup/uploadfile/2024/09/04/15/7ff5c0c812dcf3d231e24c35e366530f.pdf | 下载 |
124817 | 附件2: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绩效自评表.pdf | https://img.chinacourt.org/mup/uploadfile/2024/09/04/15/a77f4eb8351044cb058cb139f43067d4.pdf | 下载 |
124818 | 附件3: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pdf | https://img.chinacourt.org/mup/uploadfile/2024/09/04/15/4f2aec4980ea492a5c0aecb257ee504f.pdf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