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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以审促廉“敲警钟” 共破各自“心中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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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晓琴  发布时间:2023-11-15 11:44:18 打印 字号: | |
   “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引用这个典故,将各种私心杂念及过度的贪欲比作“心中贼”。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同时开展好警示教育工作,11月14日,维西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和某某、沈某某、赵某涉嫌贪污罪一案,维西县人大、维西县政协、人民监督员、维西县纪委监委、白济汛乡人民政府、迪庆州两级人民检察院等单位领导干部120余人旁听庭审,“敲警钟”“破心贼”接受警示教育。

案情概要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人和某某利用其担任白济汛乡澜沧江江西公路征地拆迁协调组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与被告人沈某某、赵某、和某民(另案处理)共谋,让沈某某、赵某、和某民分别去借涉及江西公路征地赔偿农户的身份信息及银行卡,然后和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伪造虚假征地补偿报账材料,骗取江西公路建设项目补偿资金共计2,423,400元,其中和某某伙同沈某某共骗取1,128,800元,和某某伙同赵某共骗取939,400元,三被告人将贪污款项挥霍。公诉机关对三被告人以涉嫌贪污罪提起公诉。

庭审还原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三被告人犯罪的具体事实、量刑情节及法律适用等进行充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近一个小时的庭审,再现被告人没有在小事小节上守住内心,未守住拒腐防变的防线,最终沦为贪欲的奴隶。在最后陈述阶段,三被告人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及悔过,并自愿认罪认罚。案件将择期进行宣判。

以“身边案” 破己“心中贼”

   “天下之难持者莫如心,天下之易染者莫如欲。”一个人是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正所谓“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如果战胜不了自己,再缜密的制度设计、再严明的法律规定均无法杜绝腐败问题的滋生。

   今天的庭审或许短暂,但是留下的警示应当深刻,身边的案例已成为鲜活的警示教育教材。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常破“心中贼”既有必要,更是必须。手中握着权利,心中难免产生私欲,从“不能”“不敢”到“不想”转变,需要的不是法律和制度的约束,而应当是道德的信仰和内心的律令。希望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戒,常怀律己之心、多思贪欲之害、常破“心中贼”,正心明道、怀德自重,做“吾心”之主。






 
来源:刑事审判庭
责任编辑:丁丽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