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多谢多谢,我的事情解决了,也请你帮我向之前多次来调解的村委会人员及乡政府、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说一声多谢了。”一大早,经法庭调解结案的原告李某某来到法庭,向法庭说出了这样的话。
李某某因与丈夫和某某夫妻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其到村委会反映,请求村委会予以调解。了解情况后,村委会第一时间到李某某家中,耐心细致的听双方唠家常,了解到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无重大过错,村委会工作人员努力做双方调解和好的工作,但因双方分歧较大,未将案件调解结案。后镇综治中心经李某某反映,本着减轻当事人诉累,为尽快化解纠纷的原则,镇综治中心组织镇派出所、司法所再次到李某某家中进行调解,共同倾听李某某的诉求,理清了纠纷产生的来龙去脉,为更好的化解纠纷,平息双方矛盾,努力做双方当事人的和好工作,但李某某还是坚持要解除婚姻关系,后李某某在镇司法所的指导下,向塔城法庭递交诉状。
法庭在立案后,第一时间联系村委会的工作人员以及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了解先前调解案件的情况,因李某某听不懂汉语,法庭联系塔城派出所民警进行翻译,在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先前调解的基础上,找准案件突破口。再从法律关系、离婚后的风险后果等方面进行释法明理,合力将案件调解结案,次日,在村委会的支持下,将案件履行完毕。
该案的调解只是维西县塔城镇落实“三三三”调解机制的一个缩影。案件的成功化解,离不开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工作人员的大力支持。在未来的工作中塔城法庭将继续充分发挥诉源治理机制,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实现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将枫桥经验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