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始,万物兴。5月6日,伴着郎朗读书声,维登人民法庭、维登乡人民政府及维登乡派出所工作人员走进维登乡小学,以“增强学生法治意识,营造校园安全环境”为主题,给学生们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课,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同学们,你们向往自由吗?”同学们异口同声地回答“向往”。在提高同学们的积极性后, 法庭干警用孟德斯鸠的“没有自由的秩序和没有秩序的自由,同样具有破坏性。”引发同学们对自由和秩序的思考,课堂气氛也逐渐活跃起来。切入正题后,法庭干警从为什么要守法、关于法律责任年龄的常识、青少年三大法律责任及对违法行为的自我防范四个方面作为重点进行讲解。
课堂上,法庭干警呼吁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要遵守规则,包括道德规则、法律规则、学校规则等,做一个知法、守法、懂法的新时代青年。与此同时,对“未成年人”、“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不完全无刑事责任年龄”、“完全刑事责任年龄”等法律专业术语及刑事法律责任等内容结合案例讲解,要求同学们珍惜现在的学习机会,一旦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将会失去自由,引导同学树立法律意识,学会拒绝不良风气,在受到不法侵害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青少年阶段是人生的“拔节孕穗期”,最需要精心引导和栽培。自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维登人民法庭积极与维登乡人民政府、维登乡派出所、维登乡司法所联动,组织法官干警走进校园,通过简单易懂的讲解方式,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为法治校园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