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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在行动】强制执行“历险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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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魏玲  发布时间:2023-06-08 17:35:53 打印 字号: | |

近日,维西县人民法院塔城法庭接到一通不同寻常的电话,“法官,我现在找到被执行人陈某所在的工地了,因为我不熟悉村子的情况,现在只能在他的必经之路守着,你们快来。”法官看了看时间,已经快八点了,从塔城赶到德钦县燕门乡近200公里的路程,驾车前往最快也要四个多小时,法官片刻思索后,决定立即驱车前往,因天色较晚,车速无法加快,这时申请人王某又再次打来电话“法官,陈某好像知道我来了,现在人跑了。”干警只能暂时返回法庭,期间法官告知申请人王某,注意自身安全,如果再见到陈某,立即联系法官。



案情简介

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陈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陈某为外地人,经常在外务工,无固定住所,做工的场所一直在变更,每次刚打听到陈某所在工地,陈某就到另一个地方,起初陈某还主动接听电话,承诺尽快付钱,后再也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法官详细告知王某该案的执行情况,为了追回欠款,王某多方打听陈某的下落,最终在燕门某工地见到了陈某。

次日8时45分,王某打来电话“法官,我找到陈某了,我在他做工的房东家门口站着,我看见他了”。法庭干警一行四人立即赶往位于德钦县燕门乡的某工地,路上被执行人陈某打电话联系法官,如果王某愿意减免一部分款项,自己在下午三点以前凑足15000元。法官向陈某释明,不能与申请人王某发生冲突,尽量凑钱,我们正在赶来的路上。

13时25分,耗时近五个小时,法庭干警终于到达陈某所在的工地。“陈某,上次我们也是到燕门来找你,当初你向申请人王某承诺,剩余的20000元于2023年1月19日支付,为何后续法庭无法与你取得联系,你的手机无人接听,微信不回,你妻子也不接电话,因为你未按期履行,所以今天我们从塔城到燕门来找你,希望你主动履行剩余款项。”




“我也是没有办法,工钱一直没有结算,我现在凑到10000元,如果他同意的话,现在就支付。这么多钱,我马上凑不到,希望能再给我一点时间。”干警考虑到陈某一直未能按期履行生效判决,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此时陈某一改之前的态度,经多方沟通后,历经三个小时,终于将执行款凑足,现场交付申请人王某,至此申请人王某与陈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完毕。





回去的路上下起了大雨,虽然路途“遥远”,过程些许“艰难”,但最终王某拿到了款项,雨点打在车窗的声音都变得尤为动听。办理执行案件,不是简单坐在办公室打打电话,查查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状况,翻阅翻阅卷宗就能把执行案件办好,案件从诉讼程序转入执行程序,“被告”变为“被执行人”,绝大多数被执行人都拿不出钱,无法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进入执行程序后,当事人双方的矛盾更为凸显,这时的法官就要及时调整办案思路,摆脱书面办案的习惯,体现司法温度的同时,也要彰显执行力度。



 
责任编辑:丁丽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