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叶枝法庭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初始案件质效亟待提升,只有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才能延伸审判职能,为此维西法院副院长李乐臻、唐熙莹、叶枝法庭负责人马玉梅与辖区党委政府开展诉源治理对接工作。
在对接过程中,李乐臻、唐熙莹向党委政府了解乡镇综治维稳中心建设、人民调解组织情况、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入驻等情况,询问辖区党委政府市域治理、无诉讼乡村建设考核指标,并就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展开交流,还对法院及法庭工作征求意见。
什么是诉源治理?
诉源治理就是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尽量避免纠纷发展至“诉”之层级,以达到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目标。2021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诉源治理”正式上升为国家社会治理领域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诉源治理要求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通过与三个乡镇党委政府的交流研判,叶枝法庭将抓短板、补不足,针对存在的基层融入程度不深、司法确认普及不足、普法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多举措促进诉源治理工作。
主动融入辖区党委政府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加强与综治维稳中心各方面工作的沟通和协作,以重心前移、专业下沉、调解指导、法官联村等工作方式,契合乡镇矛盾纠纷“333”调处机制,对没有形成纠纷但具有潜在风险的社会问题,及时向乡镇有关单位提出法律风险防控预案;对矛盾突出的纠纷、复杂疑难的案件及时提供法律指导,做好辖区共治共建的参与者。
广泛对接基层解纷力量,依托综治维稳中心成立综合治理网格群,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及各个村委会的调解组织、调解员、网格员建立对接关系,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形成辖区综合治理大格局;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搭建多元解纷平台,在线开展化解、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根据辖区本地实际,收集分析当地婚姻家庭、土地林权、借贷等司法需求,通过“线上线下”指导调解、解答问题,多方面多角度畅通诉调对接渠道,提升调解组织、调解员的纠纷化解能力和调解协议制作水平,并及时对调解组织制作的有履行内容的调解协议集中进行司法确认;加强委托调解、委派调解的实践运用,充分释明调解优势,引导人民群众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当好群众身边的“宣传员”。推行“巡回办案+普法宣传”模式 ,巡回办案到哪普法宣传开展到哪。立足审判职能,发挥人民法庭贴近群众的优势,利用好乡镇各站所资源了解政策,结合各乡镇实际,开展“普法宣传进政府、村社、学校”活动,进行针对性普法宣传。通过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以案说法、送法下乡等活动,增强基层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
今后,叶枝法庭将持续发挥人民法庭在化解矛盾和诉源治理中的“先锋官”“前沿哨”作用,按照“力量前置、阵地前推、关口前移”的思路,积极推进人民法庭实质性下沉,及时为辖区群众提供“菜单化”“个性化”法律咨询和调解服务,化解过滤各类矛盾纠纷,实现矛盾化解在基层、纠纷解决在诉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