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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一棵“核桃树”引发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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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巴松次姆  发布时间:2023-06-08 15:38:08 打印 字号: | |

初春温和的阳光,恰如孩童的笑容,单纯、温暖,不含一点杂质,看着要去实地调解审理的卷宗,心想,如果树也有情感,见证了村庄百年变迁,感受过邻里之间守望相助的美好,而今因自己一棵老树闹得邻里不和,那么它现在也很难过吧!

案情简介: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系同村村民,王某在河堤上方有一棵百年核桃树,据他陈述,老树年年挂果在1500斤以上,2020年李某在其树下搭建简易牛棚栓牛后,造成核桃树树皮脱落、死亡的后果,李某辩称自己确实是在核桃树下围了牛棚,修建的时候也未通知王某,但核桃树下的地均不属于原、被告,三年间原告也从未向自己主张过权益,核桃树现在并未整棵死亡,背朝牛棚的树干也出现了树皮脱落的情况,核桃树“生病”不能排除修建河堤时伤害到根茎或自然“衰老”引起,双方经村委会调解无果后,王某以李某存在侵权为由提起诉讼,并诉请李某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


承办法官通过阅卷,认为案情虽然简单,但纠纷发生在一村一寨的邻里之间,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处理不好容易激化矛盾,对邻里关系造成更长远的伤害,不可简单判决了事。为有利于矛盾纠纷化解,重塑和谐邻里关系,合议庭就案件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研判,同辖区村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先行了解案件诉前调解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并邀请村委会人员、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于2023年3月9日组成以法官+村委会+人民调解员的多元调解力量赴实地化解矛盾纠纷。

调解过程中,法官以原、被告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阐明法律法规,让双方先冷静头脑,再坐下来协商解决。村委会主任、调解员以邻里关系为切入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双方进行耐心劝解。从听取双方真实诉求,到提出调解方案,推翻后又重新谋求共识,法院工作人员与村委会主任、人民调解员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打开心结的原被告在互让互谅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在踩着细碎的阳光返回的路上,再看一眼那枝干苍虬的百年老树,它无悲无喜的立在那里,坦然地接受着阳光的照拂,享受着喧嚣后的宁静。

结语:维西县人民法院在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中,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将诉调对接机制延伸到基层,真正实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细微之处,通过巡回调解、巡回审理、实地办案,拉近百姓与法的距离,通过调处、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不断提高百姓法律素养,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奋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责任编辑:丁丽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