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法院是司法(审判)机关,是负责审理案件,解决基本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纠纷的国家机构。各基层法院都拥有和行使调解的职能。法院职责:
1.审判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在职权范围内受理和受理的自诉和公诉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3.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4.行使审判监督职能。
5.研究、征集对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负责本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及其他人员;
7.协助管理全本院机构、人员编制工作。
8.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9.协调、管理、监督民众陪审员和调解员的各项工作。
10.承办其他应由基层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独立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单位内设机构11个。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塔城人民法庭、叶枝人民法庭、维登人民法庭。纪检监察机构按照纪委监察机关要求设置。
(三)重点工作概述
我院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依法保障全县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
严厉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审结偷越国(边)境案件1件4人,审结涉邪教案件2件2人,有力维护全县政治安全;严厉打击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伤害、诈骗、寻衅滋事、盗窃等案件39件54人,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137件139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对腐败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审结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6件8人,彰显惩治腐败坚定决心;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审结相关案件13件16人,通过“送法进乡村”和“送法进校园”等活动,提升妇女儿童维权意识。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255件,同比下降11.15%,审结251件,结案率98.43%,同比上升0.17%。
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妥善审理侵权纠纷、人格权纠纷、物权纠纷类案件105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审结婚姻家庭、继承、赡养等纠纷217件,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矛盾;依法制裁恶意欠薪行为,审结劳动争议、追索劳动报酬等纠纷79件,帮助农民工追讨欠薪332.67万元,有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市场交易和民事主体诚信守法,审结合同类纠纷490件,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917件,同比下降19.56%,审结891件,结案率为97.16%。
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的行政审判原则,妥善审理“民告官”案件,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决定》,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1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建立行政案件“败诉风险预警”机制,对案件审理中经预判存在败诉风险的,主动引导行政机关自行纠错,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10件,审结10件,结案率100%。
深入践行“两山”理念,保护维西绿水青山。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和绿色发展理念,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件,坚持惩处、预防和生态修复相结合,加大对林草资源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试点建设塔城滇金丝猴国家公园旅游巡回法庭,加强旅游和生态保护领域诉源治理,切实维护全县环境公共利益。履行“河长”责任,提升河湖保护治理成效,做好网格区、工作区、挂钩点环境卫生,推进全县美丽河湖、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巩固夯实执行战果,强力惩戒失信行为。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坚持依法严格公正执行,坚决打击逃避、抗拒执行行为,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834件,同比上升48.93%,收案总标的达1.7748亿元,执结745件,执结率94.18%,结案标的1.7316亿元,执行到位0.7086亿元。加大信用惩戒力度,以执行信息指挥平台为依托,办理委托事项123件,省内委托事项87件,省外委托事项36件;发布失信被执行人177人次,法人组织11个,屏蔽失信被执行人5人次,法人组织3个;限制高消费788人次,解除435人次,完成司法网络拍卖9件,成交5件。目前,维西县法院巩固“用两到三年时间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扎实开展专项工作,服务保障中心任务。在县委、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扎实开展“4+2”专项行动,审理涉枪案件5件5人,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0件20人,“缉枪治爆”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等专项行动成效突出;推动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推进“双推双建”工作,选派3名精锐干警驻村开展工作,解决挂钩村工作及产业经费15.5万元,及时帮助解决挂钩村实际困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51人,工勤人员编制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2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6辆(云RA037警于2022年9月报废)。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177,882.8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051,037.0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35,80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283,597.49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1,843,248.29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243,182.81元,同比增长12.51%,主要原因为其他收入项目列入预算收入,其他收入主要为县级财政拨入的提前退休人员经费以及援藏法院拨入的项目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051,037.03元,其中:本年收入17,015,237.03元,上年结转收入35,8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015,237.0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44,837.03元,本年收入增加1,469,037.03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基本工资及奖金的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177,882.8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051,037.03元,其中:基本支出15,729,137.0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16,837.03元,主要原因为因为工资结构调整人员经费基本工资及奖金的增加以及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由项目支出转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1,321,9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12,000元,同比降低4.08%,主要原因分析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由项目支出转入基本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11,516,271.48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干警的工资和保障法院机关日常运转的公用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案件审判912,0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书记员的工资及保险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1,321,900.00元,主要用于办理刑事、民事、执行、行政、环资和审判监督等案件的各种办案经费;用于办理各类案件所需业务装备的购置经费;法院干警更换服装费用和司法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90,566.72元,主要用于职干警的单位部分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79,236.65元,主要用于在职干警的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07,050.18元,主要用于在职干警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012.00元,主要用于在职干警的单位部分大病保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100,0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干警的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0,000.00元,较上年减少438,000.00元,下降70.8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5,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5,000.00元,下降80.7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6次,共计接待180人次。
下降原因:切实加强预算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公务接待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5,000.00元,较上年减少333,000.00元,下降68.2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250,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000.00元,较上年减少83,000.00元,下降34.87%。2023年拟报废公务用车0辆,新增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云RA037警于2022年9月报废)。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的原因为: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继续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机制,严格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在上年度预算基础上减少83,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较上年减少原因为:没有购买公务用车的批复。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共申报了项目4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编制绩效目标4个,财政拨款1,321,900元。按照案件结收比率、收结案率、裁判文书正确率、超审限案件数、调解率、执结率、人民满意度等绩效指标的考评来确保案件审判和执行质量,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促进司法公正,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维定。
(一)办案业务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项目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1、抓好主业,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以打造“五个司法”为牵引,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不适应、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强化审判质效意识,健全确保公正司法的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司法能力水平,公正办理和裁判好每一起案件,在确保司法公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上狠下功夫。以规范的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创新执行方法,努力实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和社会认可度有实质性、根本性的跃升。2、抓实举措,推进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从司法职权配置、内设机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司法绩效评估和员额法官退出机制改革等方面完善和细化改革措施。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落到实处。将信息化与司法体制改革深度融合,不断完善信息化动态监控系统,防控廉洁风险、错案风险。建立健全绩效评估考核体系,客观评估干警工作绩效。3、抓强本领,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不断强化过硬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综合素能。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使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坚持以文化人、以文塑形、以文兴业。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要求,继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法官清廉、法院清正、司法清明。
(二)审判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按照中央和省政府健全和完善政法工作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的相关要求,维护司法公正,加强法官干警队伍廉政教育、素质培训,不断提升法官干警把握社情民意,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符合云南省依法治省规划,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加快创建法治云南进程,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依法治省工作打好基础和作出贡献。我院物业管理资金缺口450,000.00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6.人民法院业务费包括办案费、劳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其他设备购置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交通费、专业会议费、服装费、宣传费、维修费、法官培训费和其他费用。
7.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8.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730,935.8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5,335.84元,主要原因:因为人员的增加,工会经费、福利费以及其他交通费(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的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用经费支出,保障机关日常运转,其中:30201办公费410,498.08元,30217公务接待费25,000元,30228工会经费146,378.88元,30229福利费146,378.88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601,680元,30205水费16,000元,30206电费70,000元,30207邮电费60,000元,物业管理费10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部门资产总额30,909,095.55元,其中,流动资产14,830,867.58元,固定资产30,579,268.4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472,825元,无形资产1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088,146.0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60,515.6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62,711元;报废报损资产340项,账面原值3,740,746.9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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