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两长”出庭共审 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
作者:综合办(司法警察大队)和海燕 发布时间:2022-09-09 18: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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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8日,维西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丰某挪用公款罪一案。维西县人民法院院长和永平担任审判长,维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国华出庭支持公诉。
被告人丰某担任维西县某乡某村民委员会主任期间,在协助乡人民政府开展异地扶贫搬迁新增规模拆旧复垦项目实施过程中,挪用拆旧复垦项目补助款及生态补偿金25万余元,用于营利性活动。在庭审中,审判长有序推进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认真听取控辩双方发表的意见。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进行举证,被告人丰某进行质证并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在最后陈述阶段,审判长结合案情对被告人进行了反腐廉政教育,起到良好的法治教育作用。维西县作为脱贫攻坚的重点县,在扶贫项目及乡村振兴相关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某些国家公职人员及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人员,利用手中权利贪污、挪用扶贫资金。该案的公开审理,对该领域职务犯罪行为有较强的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警醒党员领导干部要严守纪律,对权利常怀敬畏之心,敲响职务犯罪警钟。院长、检察长共同出庭审理案件,对于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规范庭审行为具有典型的示范作用。我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试行)》等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的相关要求,院长、检察长率先垂范,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强化责任担当,不仅能全面调动法官办案积极性,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促进审判质效稳步提升。同时,对于打击职务犯罪,守护人民群众的“钱袋子”起到良好的警示效果与社会效果。通过此次庭审,希望广大干部职工以案为鉴,坚决把纪律和法律挺在前面,更加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做到警钟长鸣、廉洁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