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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显成效法检林草局等多部门验收促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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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刑事审判庭 赵峥莲  发布时间:2022-09-09 18:29:43 打印 字号: | |

2022年8月26日,维西法院受维西林业和草原局邀请,联合县检察院、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等对维西法院审理的维西富隆石业有限公司、和某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复植补绿整改工作进行实地检查验收。

案情回顾:2018年6月21日,维西法院审理了由维西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维西富隆石业有限公司、和某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并进行当庭宣判,宣告判决被告单位维西富隆石业有限公司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罚金人民币80,000.00元;被告人和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单处罚金人民币50,000.00元。

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达成如下和解协议:由被告单位富隆公司对被损毁的林地19.02亩,按照林业部门的要求进行植被恢复,并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330282.30元由维西县林业局进行保管,如若不严格履行补植义务,则由维西县林业局代为补种,缴纳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作为林业局补种代偿金。通过实地验收,往日因修路被破坏的26.89亩林地上的植被已基本复绿,生态补偿机制取得良好效果。验收结束后,各部门召开麻箐村组路施工损毁林地森林植被恢复验收工作会议。

会上,参会单位依次发言。维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志良在会上强调公益诉讼案件审理需组成7人合议庭,程序较其他案件更为严格,又对公益诉讼类常见盗伐林木等罪名进行普法宣传,并呼吁参会各单位进一步加强法律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从源头上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

会议结束后,县林业和草原局将麻箐村组路段补植复绿后续相关监督和管护工作移交相关政府单位。

这次在多部门的见证下参与的现场验收活动即是对这起公益诉讼案件整改成效的检查验收,同时也是对维西县公益诉讼工作的检验和推动。

一直以来,维西法院对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长抓不懈,本着“诉讼不是目的,服务不是空话”这一宗旨,坚持从严从快审结此类案件的同时,延伸审判职能,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重大部署和审判职责认真策划、具体落实,以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司法服务社会的功能和作用,更好的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让老百姓真真切切感受到维西法院在保护环境资源方面的作为。

接下来,维西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法律宣传力度,严惩环境资源类违法犯罪行为,健全与检察、林业、地方政府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沟通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强化职能延伸,用好司法建议抓手,通过案件审理,排查发现环境资源治理和保护中的深层次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发送司法建议,确保问题找得准、建议提得实,有效堵塞环境保护治理漏洞、助推行业清源。并更加注重跟踪问效,为共同守护维西的绿水青山提供人民法院方案、贡献人民法院智慧,构建起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大格局。


 
责任编辑:王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