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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安全行车,喜迎新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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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2-22 15:04:33 打印 字号: | |

新春佳节,亲朋好友聚会频繁


避免不了聚会饮酒


在这里要提醒机动车师傅


切记行车安全


“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

短短十个字,包含了社会对于驾驶人员殷切的希望和劝导,以及酒后驾驶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重大损害的血泪控诉。



自醉驾入刑以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一警示早已深入人心,但总有那么一些人偏要剑走偏锋,心存侥幸心理以身试法,最终身陷囹圄。近年来,维西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危险驾驶罪案件逐年上升,连续两年案件数跃居我院刑事收案“榜首”。


维西县人民法院和维西县公安局、维西县人民检察院通力合作,加大对危险驾驶行为的打击力度,公安机关严查严处、检察机关从快办理,法院依法打击,但案件数量仍居高不下,2020年维西县人民法院共审理危险驾驶罪案件30件,“30”看起来可能是一个不起眼的数字,但其背后代表的是一起起道路安全事故,是一次次严重的违法行为,甚至是许多个家庭的家破人亡。




酒后驾驶不仅会给自己带来生命安全隐患,也会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尤其国家公职人员,代价更为惨重!人民法院对公职人员犯罪作出有罪判决的,应当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即便是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或非监禁刑的,还要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因此有可能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等处罚。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还要给予有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的公职人员党内处分。


在我院办理的危险驾驶罪案件中,其中两名被告人为村委会干部,在村委会选举过程中因有犯罪记录被剥夺候选人资格。这仅仅只是对于个人的影响,更为严重的是,可能影响子女从业,即便是免予刑事处罚或非监禁刑,也会成为子女就业路上的一大阻碍。



“敬酒”虽好,切莫贪杯!

 其实


以茶代酒也不错!


在此劝导各位驾驶人员切莫因为一杯小小的酒,造成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


 

 
责任编辑:冯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