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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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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2-22 10:53:26 打印 字号: | |


第一部分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附件2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法院是司法(审判)机关,是负责审理案件,解决基本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纠纷的国家机构。各基层法院都拥有和行使调解的职能。法院职责:(一)审判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在职权范围内受理和受理的自诉和公诉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二)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三)依法决定国家赔偿。(五)行使审判监督职能。(六)研究、征集对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七)负责指导全县(区)法院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及其他人员;协助管理全县(区)法院机构、人员编制工作;主管全县(区)法院监察工作。 (八)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九)协调、管理、监督民众陪审员和调解员的各项工作。(十)承办其他应由基层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独立编制机构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单位内设机构11个。(1)县院机关内设8个。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2)派出法庭3个。塔城人民法庭、叶枝人民法庭、维登人民法庭。纪检监察机构按照纪委监察机关要求设置。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维西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全省法院“落实年”十项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和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决议,有效落实司法为民举措,继续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提升案件质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各项工作取得稳步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51人,机关工勤编制6人。在职实有5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24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90.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05.63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84.62万元。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长55.62万元,增长3.63%,主要原因上年结转金额的增加。而且根据政策要求,有些项目纳入年初预算,例如信息化建设项目,有些项目被移除年初预算项目,例如办案业务经费及业务装备经费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90.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05.6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4.6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05.63万元(本级财力1505.63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45.07万元,收费成本补偿20.38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05.6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0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9.2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7.77,增长率为9.8%,原因为上年结转数的增加,以及人员数较上一年增加。项目支出186.3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6.53万元,减少率为44%主要原因是今年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1032.7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干警的工资和保障法院机关日常运转的公用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法院-其他法院支出186.3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办理刑事、民事、执行、行政、环资和审判监督等案件的各种办案经费;用于办理各类案件所需业务装备的购置经费;聘用制书记员人员工资;法院干警更换服装费用和司法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1.3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警的养老保险金。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7.5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警的基本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0.4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警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警的医疗保险。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4.8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警的住房公积金缴纳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总额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8万元,较上年减少3万元,下降7.3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

(二)公务接待费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6.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0次,共计接待4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切实加强预算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公务接待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万元,较上年增减少2万元,减少7.6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7.6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增减变化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原因是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继续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机制,严格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在上年度预算基础上减少2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共申报了项目 7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 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7个,财政预算安排 186.37万元,编制绩效目标 7个。按照案件结收比率、收结案率、裁判文书正确率、超审限案件数、调解率、执结率、人民满意度等绩效指标的考评来确保案件审判和执行质量,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促进司法公正,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维定。

(一)聘用制书记员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法院本年度审判执行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项目严格审查预算,严格招投标、严格科学管理施工,按照人民法院业务经费开支范围统筹安排出差等办案工作量,节约成本,严格审判流程管理,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规定,严格控制相关的会议费、交通费、差旅费费和法官业务培训费、聘用制人员的劳务费的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审判部门按照受理案件时限完成审判工作,司法行政部门确保经费保障,纪检监察负责监管。依据单位具体情况制定了《维西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科学化、标准化、精细化、制度化管理,按照人民法院业务经费开支范围统筹安排办案支出,厉行节约,严格审判流程管理;按照国务院令第481号诉讼费收费办法收取诉费,按照财行[2001]276号文件《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业务经费开支范围

(二)人民警察加班补贴专项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立足州委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好“六个坚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按照“全省不落后、藏区走前列”总体思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聚集执法办案,强化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司法改革,深入推进“五个司法”建设,努力为把迪庆建成全国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谱写好中国梦迪庆篇章,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服装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关于做好2000式审判服、检察服换装工作的通知》及最高法院、财政部《关于调整人民法院审判服采购指导价格的通知》调整的审判服、法警服采购指导价格的标准以及换装年限,全州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服装政府采购手续,配备审判、法警制服,树立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服装配备率、发放率达100%。严格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规定的着装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服装及标志的生产、供应,保证服装及标志质量,树立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担负起保障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艰巨使命,努力提升政法队伍整体素质和履职能力。服装质量达标率达100%。按照全国统一颜色、统一款式、统一标志的要求,严格着装考勤,着装率达到99%,树立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保证人民法院统一着装,维护国家的法治尊严;

(四)执法办案业务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强化刑事审判、案件执行工作,完善刑事审判,解决“执行难”问题,实现公正司法、为民司法、严格司法、阳光司法、廉洁司法,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五)诉讼业务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为切实改善执法办案条件,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确保公正司法、能动司法、便捷司法,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实现公正司法、为民司法、严格司法、阳光司法、廉洁司法,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资金预算: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诉讼费、罚没收入2021年预算收入支出填报控制数,我院2021年预计诉讼费收费为70万元。

(六)司法业务经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1、抓好主业,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以打造“五个司法”为牵引,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不适应、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强化审判质效意识,健全确保公正司法的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司法能力水平,公正办理和裁判好每一起案件,在确保司法公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上狠下功夫。以规范的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创新执行方法,努力实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和社会认可度有实质性、根本性的跃升。2、抓实举措,推进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从司法职权配置、内设机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司法绩效评估和员额法官退出机制改革等方面完善和细化改革措施。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落到实处。将信息化与司法体制改革深度融合,不断完善信息化动态监控系统,防控廉洁风险、错案风险。建立健全绩效评估考核体系,客观评估干警工作绩效。3、抓强本领,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不断强化过硬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综合素能。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使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坚持以文化人、以文塑形、以文兴业。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要求,继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法官清廉、法院清正、司法清明。资金预算:审判及执行司法业务经费中委托业务费20万元。

(七)信息化建设经费。项目目标:坚持以服务办案、方便群众为导向,以实用、管用、好用为标准,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建设智慧法院,构建网络化、自动化、智能化和阳光化的人民法院信息化系统,支持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审判执行要素依法公开,面向法官、诉讼参与人、社会公众和政务部门提供全方位智能服务,使信息化切实服务审判执行,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用先进技术不段提高各级人民法院的科学管理水平。依据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制定的《智慧法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项目整体支出目标计划于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我院根据业务办案需求,细致研究,认真制定2021年信息化建设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严格资产管理,对于固定资产,做到及时登记入账,台账记录详实准确,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固定资产采购程序,做到管理固定资产,用好固定资产,有计划增添固定资产,充分信息化建设项目,为人民法院各项业务开展提供坚强科技保障。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以下信息化建设项目:三个法庭的调解室建设。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国家机

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6.人民法院业务费包括办案费、劳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其他设备购置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交通费、专业会议费、服装费、宣传费、维修费、法官培训费和其他费用。

7.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8.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2.6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68万元,增长率为19.33%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的增长导致机关运行经费的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用经费支出,保障机关日常运转,其中:30201办公费53.44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10万元, 30228工会经费12.34万元,30229福利费12.34万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24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54.38万元,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1年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冯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