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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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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10-20 16:08:38 打印 字号: | |
  目录第一部分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概况一、主要职能二、部门基本情况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五、相关口径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概况一、主要职能(一)主要职能法院是司法(审判)机关,是负责审理案件,解决基本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纠纷的国家机构。各基层法院都拥有和行使调解的职能。法院职责:(一)审判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在职权范围内受理和受理的自诉和公诉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二)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三)依法决定国家赔偿。(五)行使审判监督职能。(六)研究、征集对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七)负责指导全县(区)法院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及其他人员;协助管理全县(区)法院机构、人员编制工作;主管全县(区)法院监察工作。 (八)结合审判工作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九)协调、管理、监督民众陪审员和调解员的各项工作。(十)承办其他应由基层法院负责的工作。(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2019年,维西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转变司法作风,有效落实司法为民举措,继续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提升案件质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法院各项工作取得稳步发展。2019年新收各类案件1011件,比去年上升29.12%,审(执)结991件,结案率98%。荣获第十五届省级文明单位和全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二、部门基本情况(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纳入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6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8人,主要是聘用制书记员18人。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实有车辆13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自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收入合计2322.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12.75万元,占总收入的90.9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9.4万元,占总收入的9.02%。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增长46.28万元,增长率为5.6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长39.13万元,同比增长率为2.23%,其他收入增加7.15万元,同比增长率为3.54%,主要原因是:用于“智慧法院”建设的项目经费增加;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主要是由地方财政保障的提前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及司法救助补助经费,本年虽然地方财政收回了2018年度目督绩效考核经费,但是在职转提前退休人员增加,导致其他收入支出适当增加。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支出合计2563.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9.95万元,占总支出的68.26%;项目支出813.69万元,占总支出的91.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长374.24万元,增长率为17.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4.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29.3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用于"智慧法院"建设的资本性支出增加所致。(一)基本支出情况2019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05.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9万元,同比增长率为2.63%,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经费增加所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7%。(二)项目支出情况2019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机构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3.6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9.34万元,增长率68%,主要原因是2019年用于"智慧法院"建设的资本性支出增加所致。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案件审判支出190万元,其他法院支出623.69万元。审判工作、“智慧法院”建设、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发放、装备采购、人民警察加班补贴发放等各项工作都在有序开展。2019年底,完成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及人民警察加班补贴的发放,“智慧法院”建设工程有序开展,待2020年进行工程项目验收。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0.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45%。与上年对比增加203.61万元,增长率10.25%,主要原因是用于“智慧法院”建设的项目经费支出增加,以及上年结转经费的支出。(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1.公共安全(类)支出188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11%。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268.79万元,项目支出617.71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8.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1%。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干警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10.44万元,在职干警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18万元,死亡抚恤金17.60万元;3.卫生健康(类)支出65.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1%。主要用于在职干警基本医疗单位部分41.6万元,在职干警公务员医疗补助23.49万元,在职干警大病保险0.83万元;4.住房保障(类)支出100.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7%。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干警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3万元,支出决算为37.53元,完成预算的87.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39万元,完成预算的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14万元,完成预算的75.8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部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遵循“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且2019年度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53万元,下降6.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增减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3万元,下降5.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1万元,下降7.6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遵循“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且2019年度公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39万元,占67.65%;公务接待费支出12.14万元,占22.35%。具体情况如下: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39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执行、案件审判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3.公务接待费支出12.14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2.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审判、执行、调研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2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18万元,增长率6.5%,主要原因是2019县级财政拨入提前退休人员的工会经费等公用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67.8万元,印刷费2.73万元,水费0.73万元,电费1.26万元,邮电费0.49万元,差旅费7.23万元,维修(护)费1.11万元,会议费0.60万元,培训费1.13万元,公务接待费1.39万元,工会经费15.3万元,福利费10.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5万元。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资产总额218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47.69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956.3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66.62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32.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56.05万元,固定资产原值增加45.7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无增减变动,在建工程增加266.62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无增减变动。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单位:万元项目行次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小计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栏次1234567891011合计12181.5547.692956.381502.46261.701192.22266.62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7.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9.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8.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7.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2019年度全州法院实有车辆13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车辆编制数与实有车辆数相差6辆,是由于迪庆州公车改革后,我院有6辆公务用车交于维西县机关事务局,但是当年并未收到相关的车辆处置文件,因此导致资产管理系统中无法处置该笔资产,为了保证2019年度决算报表与2019年度资产年报的一致性,故将此车辆统入在编实有车辆中。五、相关口径说明(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一、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二、人员经费支出:是指为了开展专业活动的需要、用于个人方面的开支。三、公务经费支出:是指为了完成事业活动,用于公共服务方面的开支。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来源:维西法院财务室
责任编辑:冯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