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时代的进步,微信的普及在给老百姓及各行各业的人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越来越多的弊端,其中不少不法分子频频利用微信作为新型犯罪工具进行诈骗,诈骗形式千奇百怪。
2020年4月,维西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维西县首例微信诈骗案,25岁的青年男子被告人丰某冒充初中女生向林某、张某等12名被害人进行微信诈骗,现本案已审理终结。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12月至2019年10月期间,被告人丰某使用微信名“花”和“舒”的微信账号,将微信头像、性别设置为女性,从未设置访问权限的QQ空间内下载女孩照片、视频发布在微信朋友圈内,冒充初中女生,当有男子通过“附近的人”添加自己聊天或自己添加陌生男子聊天时,丰某就以初中女生的身份与男子聊天,通过网络聊天骗取信任后,以交话费、买零食、买手机、见面、开房发生性关系、借用对方微信号登陆玩游戏为由,骗取林某、张某、徐某等12人的财产合计26213元。
维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被害人的财产,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为保护公私财产不受非法侵犯,惩治犯罪,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丰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林某等12人经济损失。该案判决已生效。
新型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花样百出,网上交友一定要时刻保持警惕,切勿迷恋网聊,不向陌生人随意转账、汇款,以免上当受骗。
在这里,维西法院提醒大家
切勿把个人重要信息泄露在网络上,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若网络聊天中涉及“汇款、银行卡”等敏感词汇,需提高警惕;
在虚拟的社交中,未曾谋面的网友提出索要红包、转账请求时,需三思;
不要随意点开陌生网址及软件;
进行支付宝、微信等网络虚拟转账时,注意周边环境,防止密码或二维码泄露;
收到亲朋好友发来的借钱、汇款等信息时,要确认是否属实;
不要轻信陌生号码发来的中奖信息。
一旦发现被骗,应第一时间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