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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维西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立案、审判、执行等相关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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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维西法院  发布时间:2020-04-26 12:00:53 打印 字号: | |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州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通知精神,为做好疫情期间我院立案、审判、执行工作,依法妥善保障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诉讼权利,让信息多跑路,让当事人少跑腿,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格控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现就本院近期诉讼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及省高院、迪庆中院、维西县相关文件精神,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维西法院决定取消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已经排期(含公告)的案件庭审、调解、质证等诉讼活动,具体变更时间由承办人另行通知。当事人提起诉讼、提请上诉的最后期限、案件诉讼时效、申请强制执行期限等顺延;其他庭审及诉讼活动如有变更本院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参与人可以使用电话、短信、“维西法院”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微博号等方式联系法官和工作人员,尽量减少出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之规定,如果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身在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的地区,无法到我院参加庭审的,可以向我院申请延期开庭审理。如法官安排网上在线调解、开庭审理的,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请予积极配合。


疫情防控期间,如有纠纷需要向我院申请立案,提倡选择以下3种途径办理,尽量避免现场申请立案,以减少出行。
①微法院:手机微信搜索小程序“云南移动微法院”,进入小程序后点击“我要立案”,通过认证后即可办理。



云南法院司法信息平台:网页搜索网址http://www.ynfy.gov.cn,点击“网上立案”即可办理。

③云解纷: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云解纷”小程序办理相关业务。


疫情防控期间,涉及财产查控措施的,我院将继续通过网络查控进行,部分案件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因交通管制等原因可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敬请谅解。(执行应急值班电话:0887—8626547

其他依法必须当事人同时参加的诉讼、执行活动,应优先选择网上开庭或远程视频提讯的方式,具体听从承办人通知,如有必须当事人到法院参加诉讼、执行活动的,当事人应配合工作做好体温检测、安检及人员信息登记、全程佩戴口罩等工作后,方可进行。


对于来我院办理申请再审、查阅档案等事宜的,在不超期限的前提下,建议延后办理。


维西法院工作时间正常对外开放,如必须亲至法院办理的,请佩戴口罩,如有体温异常(超过37.3℃)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届时安检口会对来访群众进行体温测量,可能会延长安检时间,请来访群众耐心配合安检工作。

                                                

   当事人亲友需要旁听庭审的,建议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http://tingshen.court.gov.cn/)或关注“维西法院”微信公众号(点击司法公开中的庭审直播),在线观看。


我院诉讼服务中心联系电话为0887-8627985(咨询退费事宜);院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为0887-8626756,传真号码为0887-8627123

未尽事宜请关注我院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发布的最新信息。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祝平安!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9日


 

 
来源:维西法院
责任编辑:冯艳